三貂角燈塔位於台灣東北角海岸,管轄機關為中華民國財政部關稅總局,燈塔高度十六•五公尺,標高則距離海平面(高潮面) 一○○•六公尺,燈塔之建造因於西元1929年及1931年三貂角附近先後沉沒日本撫順丸及華南丸之船隻後,台灣總督府因此即開始籌建燈塔,於1935年建造完成開始發光,二次大戰時曾遭炸射損壞,光復後於民國三十五年修復發光。
三貂角燈塔因位於海岸高處所以可以協助引導海上捕漁船隻的返航,也是欣賞海岸線風景的極佳觀景點,燈塔由台2線108公里處右轉車輛可直達山頂,也可由台2線路邊走階梯上山,燈塔周圍景觀視野良好,旁有草原、涼亭、觀景台、解說牌,因面臨太平洋,早上可看日出,冬季時也可以欣賞迎風搖曳的芒草花,經過東北角可做為順路行程上去一遊。
三貂角燈塔由台2線路邊走階梯上山
三貂角燈塔旁有木製涼亭可休息賞景
三貂角燈塔旁有觀景台可觀海景
三貂角燈塔由台2線108公里處右轉車輛可直達山頂,秋冬時可欣賞迎風搖曳的芒草花。
燈塔旁有藝術涼亭,在此可看到海上的龜山島。
燈塔旁有一氣象台
三貂角燈塔管轄機關為中華民國財政部關稅總局,可免費參觀,參觀時間上午9:00至下午4:00,星期一及例假日之次日與過年、端午、中秋等節日不開放。
三貂角燈塔的觀景台有附設解說牌
三貂角燈塔的草原觀景處
三貂角燈塔的觀景台有附設解說牌